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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照赋能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

时间:2024-03-13 来源:中国建设报

   “我们企业办件量多,以前需要现场领取纸质证书,难免发生证书遗失、破损等问题,现在有了电子证照,可以直接亮证使用,很是方便。”近日,山东省沾化经济开发区某项目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领取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电子证照,办事人员满意地说道。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全面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加快推动“数字住建”落地实施。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是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的重要部分。

企业资质电子化

  去年以来,多地积极推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照。

  其中,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3月1日启用建设工程等4类企业资质“电子证照”,进一步提高企业资质审批管理信息化水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建筑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等4类企业资质证书实行“电子证照”,效力等同“纸质证书”。企业申报资质审批业务,获得批准后,换为“电子证照”,其原“纸质证书”同时作废。建设工程企业既有资质“纸质证书”未换为“电子证照”前继续有效,企业可继续使用“纸质证书”参与各类建筑市场活动。既有专业作业企业备案证书,统一换为“电子证照”,其原“纸质证书”同时作废。企业可通过登录省厅资质申报系统下载本企业的“电子证照”。其他单位(个人)可登录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扫描“电子证照”上的二维码查验“电子证照”的真实性及有关信息。

  除此之外,云南、山东等地也加快探索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核发首张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电子证照,这是该局积极探索“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扩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实现审批服务再升级的具体体现。据介绍,针对推行“电子证照”的审批服务事项,审批人员在线完成受理申请、审核、审批,在审批办结时同步生成电子证照,申请人可自行下载和打印电子证照,不需要再到窗口领取纸质证书,真正实现了“零跑腿”审查。同时,有效避免了因个人保管不善造成的证书遗失、损毁等问题。

  在山东省举办的“加力塑造高标准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人表示,将加快推进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力度,对高频事项全面推行电子证照,针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高频事项,推行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实时归集;加强电子签章、电子材料等应用,在环评、能评、联合验收等环节,探索推行无纸化报建。

设备登记电子化

  在确保企业资质、办事流程实现电子化、数字化外,工程建设的设备管理数字化也至关重要。为了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工作。

  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全省范围内新核发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电子证照。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进行电子证照赋码,使用全国统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电子证照样板。各地不可再制发纸质版证书(或原有电子证书),此前已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或原有电子证书)继续有效。电子证照信息应包含证书编号、设备类型、规格型号、产权单位、工程名称、工程项目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二维码等。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统一登录“浙建资质审批监管系统”进行审批。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明确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电子证照的撤销、注销、失效及变更等业务办理。同时要进一步做好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行政许可事项维护,完善审批流程和审批人员配置。要组织审批人员加强学习,熟练掌握审批系统的操作方法。

  首都北京起步较早,近年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工作,施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电子证照,实现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检测、验收、使用登记、安装拆卸告知全流程数字化监管,建筑起重机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有效加速了首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施工安全监管数字化进程。全国统一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电子证照,将有利于市级数据与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对接,避免“数据孤岛”、实现证照跨地域互认互通、数据互联共享,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助力首都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摘自 《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