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省应急管理厅协同省财政厅近日下拨2023~2024年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8.39亿元,专项用于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保障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
据介绍,2023年,我省自然灾害以洪涝、风雹灾害为主,低温冷冻和生物灾害也有不同程度发生,受夏收降雨和主汛期“杜苏芮”台风等灾害影响,给受灾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损失,部分受灾群众今冬明春基本生活面临一定困难,需政府提供基本生活救助。按照应急管理部、财政部有关要求,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及时下拨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要求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
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资金下达后,要求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抓紧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杜绝截留、克扣、挪用和拖延等问题发生,确保春节前将资金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记者 王战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