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开封市财政局以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为抓手,充分利用数据整合共享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政府采购线上绩效评价,以及绩效评价结果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共享和运用,显著提升了政府采购效率和政采融资效果。
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化管理,创新绩效评价管理模式
研究出台《开封市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推动政府采购绩效管理走向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在此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经过研究论证,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智慧互联+政府采购全过程绩效评价体系。采购人、代理机构及供应商三方可在该系统内对采购项目进行自评录入打分,针对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大自评类型进行各项分值的绩效评测,系统根据优、良、中、差四个档位生成对应分值,并加总产生最终绩效考核分数,生成绩效考核报告。
深化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实现“4+2”数据共享
在实现政府采购及预算一体化系统全流程数字化的基础上,借助信息化、数字化手段,在政府采购全过程绩效评价系统内实现了“四网两库”数据共享,即:政府采购监管系统、预算一体化系统、信用评价系统、政采贷合同融资系统以及供应商电子证照库和代理机构库的数据全共享。在加强政府采购全过程绩效考核和采购效率监督管理的同时,促进本地区电子营业证照在政府采购领域的探索应用。
加强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参考评价报告,监管部门可有针对性地加强政府采购各采购单位流程中的监督管理,督促采购单位及供应商高效完成合同履约、验收、支付等环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022年,全市政府采购实际采购37.78亿元,节约2.58亿元,节约率6.4%。同时,倒逼政府采购相关行业形成良性竞争,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优化市场风气,在投诉率降低的同时,投诉处理效率也平均提高了2个工作日;融资机构及供应商也可通过参考绩效评价结果,双向选择快速融资,提高中小企业履约能力,化解银行金融风险,降低中小企业供应商成本,从而促使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大幅优化。截至目前,全市“政采贷”已累计发放贷款80笔,贷款金额1.98亿元,惠及69家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