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提出28条具体措施,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其中,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务院国资委共同负责“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分类采取行政处罚、督促整改、通报案例等措施,集中解决一批民营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问题。支持各地区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平台登录、签名、在线签订合同等业务中的应用”。
同时,住房城乡建设部还负责“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外,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气供电企业的投资界面免费延伸至企业建筑区划红线”。
摘自 《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