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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瘦身”,给患者带来哪些利好?

时间:2022-08-08 来源:工人日报


   第七批国家药品集采中选结果出炉,药价平均降幅48%,引入备供企业机制,实行“品间熔断”——

  药价“瘦身”,给患者带来哪些利好?

  阅读提示

  第七批国家药品集采中选结果出炉, 药品覆盖进一步扩围,药价降幅更为理性。国家“团购”以量换价,挤掉药价中的水分,给患者带来实在利好。在受访专家看来,集采是为了让广大患者以更低的价格买到获得一致性评价的好药,但并非一味降价,而是要实现患者、医保基金、药企、医院的多方共赢。

  31个治疗类别,60 种药品采购成功,平均降价48%……近日,随着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出炉,“一粒药”的价格,再次牵动人心。

  自2018年以来,我国已开展7批全国药品集采,共覆盖294种药品,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超50%,前6批集采累计节约医疗费用超2600亿元,第七批集采预计每年将节约185亿元。

  此次国家集采,药品覆盖进一步扩围,药价降幅更为理性,同时,引入备供企业机制,实行“品间熔断”。

  以量换价挤水分,为药价“瘦身”,给患者减负,这只是药品集采的一个侧面。“一粒药”的价格涉及患者、企业、医院、医保基金的多方利益,药品集采也如同一块块石子投入湖中,持续激荡起层层涟漪。

  降幅温和的背后

  药价降幅直接影响患者的“钱袋子”,每次国家药品“团购”,降幅数字都备受关注。

  相较于前6批全国药品集采价格53%的平均降幅,本次集采48%的平均降幅较为温和。

  国家医疗保障研究院院长助理、价格招采室主任蒋昌松分析称,一方面,企业在经过了多轮集采后,报价已经比较理性,报出“地板价”的品种越来越少,更倾向于获得合理的盈利和预期;另一方面,省际联盟、区域联盟、各省单独开展的集采均在推进中,本次集采的部分品种已被纳入地方集采目录,药价水分已经被挤过一次,降价空间自然不大。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行为实验室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姚宇也表达了类似观点。

  “有些集采中选药品不一定是本厂生产,可能是代工生产,因此也需要为原材料上涨,代工成本上升等潜在风险留出溢价空间。”姚宇补充说,为了避免出现集采药品断供现象,需要给企业留出足够的价格空间。

  在受访专家看来,集采是为了让广大患者以更低的价格买到获得一致性评价的好药,但并不是一味降低价格,而是要实现患者、医保基金、药企、医院的多方共赢。可以预见,随着多轮集采将药价虚高的水分挤出之后,未来集采的降价力度将会减弱,仿制药生产所需的原料、技术、人力将成为价格决定因素。

  “一省双供”保障药品供应

  本次集采药品涉及31个治疗类别,不仅囊括了高血压、糖尿病、抗感染、消化道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也包括肺癌、肝癌、肾癌、肠癌等重大疾病用药,患者减负明显。

  其中,以肝癌一线靶向药仑伐替尼胶囊为例,每粒从平均108元下降到平均18元,一个治疗周期可节约费用8100元。在降血压领域,首次纳入缓控释剂型,硝苯地平控释片降价58%,美托洛尔缓释片降价53%。治疗流感的抗病毒药物奥司他韦,每片从平均4.5元降至1元。

  采访中,多位高血压患者均向记者提到,药价“瘦身”后,药费省了不少,希望药品供应也能更有保障。记者检索发现,由于种种原因,前几轮集采中确实出现过部分地区中选企业断供的情况。

  正是为了保障集采药品稳定供应,此次集采首次引入备供企业机制,探索实现“一省双供”。

  具体而言,就是每省不仅有1家中选企业即主供企业,同时还有1家备供企业。当中选企业出现中选品种不能及时足量供应或取消中选资格等情况,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由所在省份备选企业供应相应的中选品种,相当于给集采品种稳定供应上了双保险。

  在姚宇看来,备供企业机制也将对中标企业给予一定压力,督促其更好完成供应指标。

  此外,为了避免企业钻政策空子投机获得较高中标价格的现象发生,此次集采还引入“品间熔断”规则,把不同品种的价差放在同一水准进行比较,有效将中选产品的价差控制在3倍左右。

  打通落地“最后一公里”

  药品集采以量换价挤掉水分后,患者想要买得到、用得上集采药品,依赖于集采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医院和医生。

  北京一家三甲医院药事部的医生王嘉(化名)告诉记者,国家启动集采后,她和同事的职责除了促进医院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又多了一项内容——既要确保中选药品优先使用,又要保障患者的合理用药需求。

  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7批集采已经占到医疗机构年用药量的35%,集中采购已经成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重要模式。

  王嘉坦言,确实有一些患者抱有“一分价钱一分货”的心态,担心药价下降后,质量得不到保证。“这就需要医院向患者介绍集采政策,解释国家对于入围药品的质量和疗效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让患者自愿替代使用。”

  蒋昌松表示,药品集采后,一个通用名的中选药品中,至少80%~90%是通过了药监部门的一次性评价的,这实际上极大提高了患者的用药层次,扩大了药品可及性。

  “集采后药品便宜了,但患者也不能随便用。”王嘉表示,随着药品集采的落地,药物在临床使用方面更需加强管理、保障规范用药,防止出现药物滥用。

  此前,国家医保局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及中选企业做好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确保全国患者于今年11月用上本次集采降价后的中选产品。截至目前,已有广东、天津两省市启动第七批集采落地前期工作。(记者 王维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