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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四棚户区1号地建设项目架空层改造工程等9个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22-01-13 来源:本站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四棚户区1号地建设项目架空层改造工程等9个项目施工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太阳集团7237网站。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四棚户区1号地建设项目架空层改造工程等9个项目施工

2.2项目编号:HGZ202109230101

2.3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河东第四棚户区1号地块位于无名路以西,保航一路以北,荆州路以东,航通路以南,6栋住宅楼,首层架空层面积3743.36㎡;

河东第四棚户区2号地块位于物流二街以西,保航一路以北,无名路以东,航通路以南,7栋住宅楼,首层架空层面积5812.97㎡;

河东第四棚户区3号地块位于物流二街以东,航通路以南,物流三街以西,保航一路以北,6栋住宅楼,首层架空层面积5777.81㎡;

河东第四棚户区4号地块位于物流二街以西,保航二路以北,荆州路以东,保航一路以南,10栋住宅楼,首层架空层面积7412.46㎡;

河东第四棚户区5号地块位于物流三街以西,保航二路以北,物流二街以东,保航一路以南,7栋住宅楼,首层架空层面积6240.14㎡;

河东第四棚户区7号地块位于荆州路以东,保航四路以南,物流二街以西,始祖路以北,8栋住宅楼,首层架空层面积5700.31㎡;

河东第四棚户区8号地块位于物流二街以东,保航四路以南,冀州路以西,始祖路以北,4栋住宅楼,首层架空层面积3543.27㎡;

河东第四棚户区9号地块位于荆州路以东,始祖路以南,物流二街以西,物流一路以北,10栋住宅楼,首层架空层面积8436.76㎡;

河东第四棚户区10号地块位于物流二街以东,始祖路以南,冀州路以西,物流一路以北,10栋住宅楼,首层架空层面积9353.04㎡。

本项目预算金额约3000万元。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图纸答疑、发包人有关说明(包括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发包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5计划工期:各地块均为18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网页查询打印页,含2021年11月份缴纳记录,2021年11月1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算。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5.2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相关信息,若投标人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2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网页查询打印页,含2021年11月份缴纳记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4日9时00分至2022年120日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210日8时40分。

5.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逾期未解密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5.5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0371-56567731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太阳集团7237网站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刘女士、刘先生、苏先生

电    话:0371-69092012 / 0371-63616905

邮    箱:hnyxwb@vip.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赠之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中楼711室

电话:0371-60890276

电子邮箱:gqjsspb@163.com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