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汝南汝宁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太阳集团7237网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汝南汝宁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
2.2 项目编号:YXZBWJ-2021-0167。
2.3 建设地点:驻马店市汝南县汝宁大街与康强路交叉口。
2.4项目概况:装修面积294.10平方米。
2.5 招标范围:汝南汝宁支行营业用房装修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 工 期: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50日历天(含公安等各项手续办理时间)。
2.7 工程质量:合格,满足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及验收要求。
2.8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是否适用 | 不适用理由 | 顺序号 | 准入资质具体内容 | |
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 适用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 |
适用 | 2 |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无不良记录,无拖欠工人工资情况; | ||
适用 | 3 | 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 ||
适用 | 4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 ||
公正性要求 | 适用 | 1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 |
适用 | 2 |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
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 适用 | 1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 |
企业规模要求 | 适用 | 1 | 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本项目要求不低于(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小型)规模企业。 | |
财务能力要求 | 适用 | 1 | 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 |
适用 | 2 |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 ||
适用 | 3 |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含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组织机构主要组成人员)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 ||
服务能力要求 | 适用 | 1 |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 |
适用 | 2 | 投标人应具备工行(县级) 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 ||
其他要求 | 适用 | 1 | 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
适用 | 2 | 有2018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工程项目(施工面积300平米以上项目)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 ||
适用 | 3 | 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以上建筑工程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有2018年8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工程项目(施工面积300平米以上项目)的工作经验,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层1909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组织机构主要组成人员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5)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工作经验证明;
(6)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并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承诺书: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近三年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无不良记录,无拖欠工人工资情况的承诺书;
与工商银行合作过程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的承诺书;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具有足够的生产规模及能力,不低于(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小型)规模企业的承诺书。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的承诺书;
投标人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的承诺书;
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承诺书,并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查询,以代理公司查询为准)
【上述所有资料购买文件时需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6层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太阳集团7237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
地 址:驻马店市解放路东段工行大厦
联 系 人:李自嵘
联系电话:0396-2801309
招标代理机构:太阳集团7237网站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刘浩 刘红春 汪曦
电 话:0371-61312359
邮 箱:hnyx10@126.com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