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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安厅325平台建设项目-更正公告(四次)

时间:2021-08-31 来源:本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1-42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325平台建设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10729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太阳集团7237网站网》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91609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10730- 202108082359分(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1080823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1091609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0916090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32)“如供应商为企业性质2018-2020年度(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收入连续增加的得3分,持平的得1分,减少的不得分;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性质无法提供相关审计报告时,须提供2018-2020年度财务情况表并同时提供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及资金的承诺函,按要求提供者3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供应商须提供2018-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其营业收入为正值的证明资料。”

变更为

1、如供应商为企业性质2018-2020年度(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收入连续增加的得3分,持平的得1分,减少的不得分;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性质无法提供相关审计报告时,须提供2018-2020年度财务情况表并同时提供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及资金的承诺函,按要求提供者3分,不提供者不得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供应商须提供2018-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其营业收入为正值的证明资料。

5、更正日期:20210831163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仅为软件设计,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2.7 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建设方案中的货物(硬件设施等),此处硬件(入境卡自助填表机除外)仅为软件系统所需的服务参考,不在本次采购范围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公安厅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 9

联系人:原先生

联系方式:0371-65881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太阳集团7237网站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619

联系人:刘旭、高晓爽、赵璐

联系方式:037169092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旭、高晓爽、赵璐

联系方式:03716909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