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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管理中心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节能灯具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21-04-28 来源:本站

项目概况

河南省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管理中心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节能灯具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19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1-296

2.项目名称:河南省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管理中心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节能灯具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850000元

最高限价:485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政采(2)20210454

河南省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管理中心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节能灯具改造项目

4850000

4850000

  1.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地点:河南省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内

    5.2招标范围:河南省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管理中心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节能灯具改造项目所需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及相关伴随服务和质保服务等工作。主要包括:LED面板灯600mm*600mm、LED面板灯400mm*1200mm、筒灯、支架灯、吸顶灯等其他灯具,具体灯具种类、数量、规格、参数和智能控制要求详见项目设计方案及灯具参数要求表。

    5.3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包

    5.4计划供货安装周期:签订合同的7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5.5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的条件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2020任意一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等;(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四)投标时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电子章;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4代表本单位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429日至2021年5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

3.方式:CA密钥市场主体登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人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5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5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开标室-(2)。本次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招标,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远程开标大厅(www.hnggzyjy.c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太阳集团7237网站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429日至2021年58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7.2其他内容

  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网址(www.hnggzyjy.cn)。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省直机关综合办公楼管理中心

    地址: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6969915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太阳集团7237网站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6、19层

    联系人:周圆芳  沈政  刘梦柯 李玉龙

    联系方式:0371-69092276/6131190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圆芳  沈政  刘梦柯  李玉龙

    联系方式:0371-69092276/61311902

     

    发布时间:2021年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