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区建港实业有限公司兴港•蒲公英东苑项目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2018-410151-70-03-05023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建港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园林景观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建港实业有限公司兴港•蒲公英东苑项目园林景观工程
2.2项目编号:HGZ202012240101
2.3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区建港实业有限公司兴港•蒲公英东苑项目用地面积为34571.00㎡,总建筑面积约118731.02㎡。本项目绿地面积约12099平方米,相关配套工程面积约16073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园林景观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全套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外部协调工作及招标人下发的有关变更、指令等完成本项目工程验收和养护期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12个月(自甲方通知之日起)。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不少于12个月的连续(2020年2-4月份,已补交的视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3.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3.3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4其他要求: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19年11月1日以来不少于12个月的连续(2020年2-4月份,已补交的视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8日9时00分至2021年1月4日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用从公司账户转账方式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户名:太阳集团7237网站
账号:76010154800001876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月19日9时00分。
5.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逾期未解密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5.5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建港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陈女士
电 话: 0371-56567614/0371-87081109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7层
招标代理机构:太阳集团7237网站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刘先生、苏先生
电 话:0371-69092012 / 0371-6361695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