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卫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聘律师事务所
二、采购项目编号:YXZ-2020-5142
三、项目预算金额:75万元
最高限价:75万元(每年不超25万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最新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为卫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现有二十六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卫辉市财政局、卫辉市卫财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卫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全资附属企业、控股企业;卫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股企业中有关投资权益的事宜提供经营、管理活动全过程的专业法律服务,包括法律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法律策划、合法性审查、法律风险评估等)、法律规范(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结构规范、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行为规范等)、法律控制(包括但不仅限于法律监测、法律纠正等)、法律救济(包括但不仅限于协商、司法解决、行政解决)诸方面。
2、采购范围:外聘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
3、服务期限:3年(法律顾问服务每年末进行考核评定,合同依据每年末考核评定结果,逐年签订)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新乡市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办法)、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等规定。
5、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6. 供应商须提供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磋商项目)查询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
8.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时间: 2020年 11月02 日至11月 06日(9:00~11:30 ,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楼1919室;
3.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六、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述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6楼1608室
九、响应文件开启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6楼1608室
十、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太阳集团7237网站网》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1.采购人:卫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喜华
联系电话:15836568577
联系地址:卫辉市和平路南友谊路西阳光华府3#楼1-2铺
2.采购代理机构:太阳集团7237网站
联系人:赵学伟、刘会军、杨森
联系电话:0371-63691589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1919室
发布人:太阳集团7237网站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