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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园博园配套用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20-07-02 来源:豫信招标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园博园配套用房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使用单位)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代建单位)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园博园配套用房项目监理。

2.2项目编号:ZZHKGDJ2020001

2.3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园博园配套用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苑陵路以北、滨河东路以东郑州园博园内。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5104.49 ㎡,主要包括1 栋宿舍楼(地上1F 餐厅及地上1F、2F 宿舍),建筑面积3738.49 ㎡;1 栋办公楼(地上2F),建筑面积1366.00 ㎡。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过程及保修期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工期目标: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

2.6质量标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项目总监: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监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18年12月1日以来不少于12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算。

3.5业绩要求:投标人和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有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以及项目总监主持该合同对应工程的证明材料,且项目总监业绩和企业业绩不重复)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6.2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相关信息,若投标人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7其他要求: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18年12月1日以来不少于12个月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03日9时00分至 2020年07月09日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采用从公司账户转账方式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户名:太阳集团7237网站

账号:76010154800001876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9日9时30分。

5.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逾期未解密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5.5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使用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代建单位):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席女士

电  话:0371-60870375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太阳集团7237网站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刘女士、吕女士

电    话:0371-69092012 / 0371-6361695

邮    箱:hnyxwb@vip.126.com

2020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