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分行营业网点装修改造设计单位入库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太阳集团7237网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分行营业网点装修改造设计单位入库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ABC-HN-2020006
2.3招标范围:网点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包括现场勘察、方案设计、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及指导等服务内容。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查。
2.6行业规范要求:严格遵照《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形象建设标准》、建筑装饰设计规范、公安、消防要求和标准以及委托人的具体要求,完整的编制出工程设计成果文件。
2.7入围数量:6家。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2017年以来与工、农、中、建、交、邮储及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有过类似项目合同案例(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四年中选取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年份起的财务报告)。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惩戒对象,并提供网页截图,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出具日期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后)。
3.4.2在本项目所在地域内,投标人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需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见附件一:承诺书)。
3.4.3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未与农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需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见附件一:承诺书)。
3.4.4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需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见附件一:承诺书)。
3.5特别说明:如果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采购的资格,如已经签订合同的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投标人列入禁入名单:
(1)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仍参加采购的;
(2)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仍参加采购人同一采购项目的;
(3)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
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见附件一: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6月1日,每日8: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顺序整理好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一套,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一次性发送至hnyxwb@vip.126.com,并留下联系人、联系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若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成功,招标代理机构会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回复,并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发送报名资料的邮箱,请各投标人注意查看电子邮件。
5.2招标文件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商务西一街交叉口河南省农业银行大厦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1-69196283
招标代理机构:太阳集团7237网站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中华大厦19楼
联 系 人:刘远勇、苏永涛
电 话:0371-63616905/ 69092012
电 子 邮箱:hnyxwb@vip.126.com
2020年5月18日
承诺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本公司(单位)参与贵行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决不做损害双方和第三方的合法利益的行为,特承诺如下:
一、客观真实反映自身情况,按要求编写响应采购文件并保证响应采购文件及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自觉接受投标人资质审查;遵守采购评审纪律,不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按规定时间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
二、本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业务主管)部门、采购管理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三、不向采购人高管人员、使用需求(业务主管)部门、采购管理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及其亲属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本公司没有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仍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情形。
五、合法正当参与采购,不串标,不诋毁采购任何一方的名誉或进行虚假恶意投诉,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投标人。
六、本公司(单位)若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处于非正常的营业等状况,及时告知贵行。
七、本公司(单位)能够独立完成本项目。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转包行为,则自动终止合同,并无条件赔偿贵行损失。
八、本公司2015年1月1日以来至报名截止日(或领取采购文件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本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2015年1月1日以来未与农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2015年1月1日以来与农行系统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
九、在本项目所在地域内,投标人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若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接受采购人依法依规所做出的处理决定,赔偿因此所造成的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