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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污水处理站VOCs治理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7-04-18 来源:豫信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污水处理站VOCs治理EPC总承包己经(河南能源(2017)224号文)批准,招标人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太阳集团7237网站。项目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鹤壁市年产60万吨甲醇厂厂区内。

2.1.2 招标编号:YXZ-2017-1272

 2.2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分一个标段:年产60万吨甲醇污水处理站VOCs治理EPC总承包。包括对气化变换调节池、综合、酸化水解池、SBR池、污水缓冲池、污泥浓缩池、污泥池、事故池等处的挥发性有机物的收集;酸化水解池、SBR池、污泥浓缩池、污泥池、事故池等进行封闭加盖(玻璃钢)。

对以上标段的治理后,排放标准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臭气无量纲小于6000,同时满足GB31571和GB31570最新标准。

     2.2.2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单位应具有环境工程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包含2000万元)人民币。

(4)信誉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5)企业业绩要求:近3年(自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国内不少于3个污水VOCs治理的类似大型石油或煤化工工程案例。

(6)投标单位应开具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要求证明内容涵盖企业、企业法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出具日期为本次公告发布之日后);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8日-2017年4月2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参加报名;

(2)报名地址:太阳集团7237网站(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楼1904房间);

(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件、业绩合同、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等资料(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

    联系人:路林芳    联系电话:0392-2929399

 2、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电话:太阳集团7237网站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先生  0371-63616905   13949027587

   邮箱:hnyxwb@126.com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