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审批[2022]5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太阳集团7237网站受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输水发电系统及下水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南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
2.2标段名称:河南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输水发电系统及下水库工程施工。
2.3招标人: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2.4招标编号: M4101000065000893029。
2.5建设地点: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合涧镇。
2.6电站工程概况:
2.6.1建设规模
河南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河南省安阳林州市合涧镇境内,上、下水库均位于卫河水系淇河支流淅河流域内,上水库位于弓上水库北侧支沟烟云沟,下水库利用已建的弓上水库,弓上水库是淅河上游的一座中型水库。
本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布置包括上、下水库挡水建筑物及泄水建筑物、输水系统建筑物、地下厂房、主变洞等。电站装机4台,单机容量300MW,总装机容量1200MW。电站上水库集雨面积1.37km2,正常蓄水位910.00m,死水位870.00m,调节库容878.00万m3,死库容93.00万m3,大坝采用钢筋混凝土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48.00m(坝轴线处)。下水库利用已建的弓上水库,集雨面积605km2,水库正常蓄水位499.45m,最低运行水位488.00m,调节库容922.00m3,大坝采用粘土心墙土石坝,最大坝高52.95m。
2.6.2对外交通情况
林州弓上抽水蓄能电站距郑州市直线距离约140km,距离安阳市直线距离约60km,距林州市区约20km,区域位置较优越。上水库位于已建成的弓上水库左岸烟云沟的上部,坝址距沟口约2.2km,仅沟底有人行小路通往库坝区。下水库拟利用弓上水库,省道S302沿左岸通过,进场道路可直接利用省道S302,交通便利。
2.7招标范围
本标包括:输水系统(含下水库进出水口,不含上水库进/出水口)、厂房发电系统、下水库枢纽工程、导流工程及相应施工辅助设施、施工营地等工程施工。详情如下:
2.7.1 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但不限于)
2.7.1.1 输水系统工程
a) 引水系统工程
包括引水主洞上平洞(不包括上水库进/出水口渐变段)、上竖井、中平洞、下竖井、下平洞,引水岔管、引水支洞、排水廊道等;
b) 尾水系统工程
包括尾水主洞上平洞、引水岔管、引水支洞、尾水调压室、尾水闸门室等;
c) 下水库进/出水口(含引水事故闸门井):
2.7.1.2 地下厂房系统
包括主厂房、主变洞、母线洞、电缆交通洞、送风机房、送风竖井、主厂房排风机房、主变洞排风机房、主变运输洞、排水廊道、集中排水洞(竖井)、主变交通洞、主变通风洞、排风竖井、电缆竖井及平洞、电缆廊道等。
2.7.1.3 地面开关站
地面开关站开挖、边坡支护、回填及砌体。
2.7.1.4 下水库枢纽工程
包括大坝坝体加固培厚、淤积层处理、水库防渗系统加固改造、溢洪道拆除重建、河西村防护等;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土石方开挖、支护、基础处理,石方洞挖及支护,土石方填筑及混凝土浇筑等;
2.7.1.5 道路工程
(a)工作内容
包括①至下水库坝后道路,②至尾水检修闸门顶部道路的修建、维护、管理,③至通风竖井道路的设计、修建、维护及管理,④至下水库进出水口道路,⑤下水库右岸道路的设计、修建、维护、管理及拆除。其他临时施工便道的设计、修建、维护、管理、拆除、拆除后的场地平整及覆土。负责本标段的道路边坡防护及绿化。
(b)其他道路日常维护及管理
①上下库连接道路K0+0.000⁓K2+0.000及至业主营地道路移交后至本标段全部完工前的日常维护及管理。
②进厂交通洞及通风兼安全洞移交后至本标段全部完工前的日常维护及管理。
③工程区范围内省道S302的日常清扫及因施工造成的损坏修补。
2.7.1.6 其他工程
(a) 接地、预埋件及埋管工程
(b) 安全监测工程(本标范围内与监测仪器安装和埋设相关的土建工作,施工期相应工程部位的施工期临时安全监测工作,与永久安全监测工程承包人的配合及协调工作)
(c) 本标范围内永久供水系统工程
(d) 2#永久机电设备仓库(烟云沟沟口场平)
2.7.2 施工辅助设施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承包人应负责完成本合同工程项目施工所需的施工临时设施的设计(部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及拆除。
2.7.3施工营地建设
本标承包商营地分2处布置,分别为下水库施工营地、输水发电系统施工营地。
下水库施工营地:布置于原弓上水库管理所处,其场地面积约2.36万㎡,建筑面积约9550㎡,布置高程约523.00m-528.00m。由本标承包人修建、维护、管理并自行装修,用于本标承包人的办公及生活用房,电站运行期永久保留。
输水发电系统施工营地,布置于漏底村北侧附近,其场地面积约2.7万㎡,建筑面积9500㎡,布置高程约596.00m~612.00m。由本标承包人修建、维护、管理,电站运行期永久保留。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进行营地的规划和建设,布置和结构应满足消防、环保、安全等规定的要求。
本标及其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2.8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 12 月 30 日
计划完工时间:2027年 12 月 30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3年1月1日以来)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4.1 投标人应具有已建或在建坝高50m及以上的堆石坝施工业绩;
3.4.2 投标人应具有已建或在建装机容量为10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项目输水发电系统工程(须包含同一项目中的引水系统和地下厂房工程,可不在同一个合同中体现);
3.4.3以上两项业绩可不在同一合同中;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主,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合同无法体现相关内容,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5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担任过大型水利水电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与2023 年1 月1日以来至少 6 个月的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证明;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
②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大型水利水电主体工程施工项目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中不能体现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与 2023 年 1 月以来至少 6 个月的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证明;企业业绩与项目总工程师业绩可重复
③安全总监(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担任过水利水电主体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总监或副总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中不能体现安全总监(安全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与 2023 年 1 月以来至少 6 个月的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证明。企业业绩与安全总监业绩可重复
3.6信誉要求:
3.6.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6.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6.4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投标人符合本章“3.6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投标人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本章3.6.2条款至3.6.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投标人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4.2 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盖章手续后,方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3 满足本招标公告第4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每日8:30至12:00(北京时间),14:30至17:30(北京时间)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报名时网上上传第4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材料。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评标开始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4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套,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交纳。
付款方式:电汇(报名成功后,请将标书费转账至此账户,并将转账截图发送至邮箱:hnyx1909@126.com)
单位名称:太阳集团7237网站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
银行账号:76010 1548 0000 1876
电子报名方式:
1.浏览公告时直接报名:投标人可以浏览项目公告后,使用电子钥匙,点击公告下面的“现在就报名”按钮登陆,直接进入该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时注意选择要报名的分包,点击“下一步”,选择注册时填好的联系人,或者手动填写联系人,点击“确认报名”后,报名成功。
2.登录系统报名:投标人使用电子钥匙直接进入平台系统,点击桌面上的“我要报名”后,选择页面上需要报名的项目,这里可以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采购方式”来进行模糊和精准查询项目。点击项目后面的“报名”,即进入报名页面进行报名。
4.5 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原招采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
5.2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原招采网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3 电子与纸质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6层。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原招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地 址:安阳市林州市合涧镇上庄村林州豫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耿女士
电 话:0372-6733003
招标代理机构:太阳集团7237网站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李明新、刘红春、汪曦、刘浩
电 话:0371-61312359
邮 箱:hnyx1909@126.com
监督部门: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综合部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937209688
林州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太阳集团7237网站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