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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之光花园项目E13-08、E13-09、E12-17、E13-26地块亮化照明工程询比公告

时间:2023-11-10 来源:本站

未来之光花园项目E13-08、E13-09、E12-17、E13-26地块亮化照明工程已具备相关条件,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金驰生活服务(河南)有限公司、郑州超宏生活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为太阳集团7237网站,现拟启动本项目的询比工作,特向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响应单位发布询比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未来之光花园项目E13-08、E13-09、E12-17、E13-26地块亮化照明工程

2.项目编号:YXZB-2023-00990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未来之光花园项目E13-08、E13-09、E12-17、E13-26地块亮化照明工程,本工程共计4个地块,未来之光花园项目E12-17、E13-26地块为金驰生活服务(河南)有限公司,未来之光花园项目E13-08、E13-09地块为郑州超宏生活服务有限公司,该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荆州路与鄱阳湖路交叉口;未来之光花园项目E12-17地块亮化照明工程包含27#楼、29#楼、30#楼;未来之光花园项目E13-26地块亮化照明工程包含大门、S1#楼、S2#楼、2#楼、5#楼、7#楼、10#楼;未来之光花园项目E13-08地块亮化照明工程包含大门、13#楼、15#楼;未来之光花园项目E13-09地块亮化照明工程包含大门、S5#楼、S6#楼。

2.采购范围:图纸范围所有内容(除明确不在合同范围内的内容外)均在合同范围内,且需满足效果需求,包括配电箱安装、灯具安装、灯具支撑件安装、电源线敷设、防雷、接地、凿洞、剔槽恢复、洞口封堵及调试验收、保修等所有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内容,并承担相应费用,实施期间不得再向招标人计取任何费用。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合格。

6.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至交付之日50个日历天。

7.质量保修期:2年。

 三、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响应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以询比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须在响应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并具有在响应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08月或09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注:如项目经理是一级建造师,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信誉要求:

(1)响应单位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响应单位、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询比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0年11月22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开标当天由代理机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相关主体【包含响应单位、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响应单位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采购人经济责任损失外,采购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形(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参加询比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响应单位人员,需在响应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并具有在响应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08月或09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询比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1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21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响应单位,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获取询比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响应单位请直接登录平台获取询比文件,未在该平台注册的响应单位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免费注册, 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3.询比文件售价:0元,平台服务费400元,平台服务费发票可通过“发票管理”下载平台服务费电子发票。

4.潜在响应单位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在平台主页点击“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或点击下方“更多”按钮使用项目名称信息检索要投标的项目,点击“立即投标”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核对要参与的项目信息,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询比文件购买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前下载询比文件的响应单位,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5.响应单位完成费用支付后响应单位即获得下载询比文件的权限。请在询比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询比文件,超过获取时间无法获得下载询比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响应单位的资格。

6.响应单位针对响应单位注册、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为:010-8639711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7.响应单位必须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账户中“北京CA申请”“CA申请帮助”“CA办理指南”查看,也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五、响应文件的制作

1.响应单位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

2.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

3.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后缀名为.zzlh的电子询比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4.使用CA对制作好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导出加密电子询比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及评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3.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http://www.365trade.com.cn/)”网站提供的中招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z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客户端上传递交。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响应单位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响应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打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登录响应单位账户,插入CA数字证书,选择“我参与投标的项目”,点击“进入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签章等工作。

5.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进行咨询。

6.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驰生活服务(河南)有限公司

郑州超宏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空港区荆州路与规划领事馆南三路交叉口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371-78786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太阳集团7237网站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楼

联系人:刘冲、刘远勇

联系方式:0371-69092012 / 0371-63616905

电子邮箱:hnyxwb@vi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