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投资促进局第五届海峡两岸暨港澳物流业创新大会会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8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3-36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投资促进局第五届海峡两岸暨港澳物流业创新大会会务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000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郑港财采磋商-2023-36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投资促进局第五届海峡两岸暨港澳物流业创新大会会务服务采购项目 | 500000.00 | 500000.00 | 是 | 50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磋商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投资促进局第五届海峡两岸暨港澳物流业创新大会会务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参会专家的邀约及接待;参会企业的邀约及接待;综合论坛及分论坛活动;重点客商在航空港区的座谈、参观和考察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2服务期:从会议开始至会议结束。
5.3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5.4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自会议开始至会议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磋商时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2020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2022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单位2022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等。(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
(四)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书面声明要求加盖单位电子章。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3 代表本单位参加磋商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2022年7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22日 至 2023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zzhkgggzy.cn)”网站;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年08月0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8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太阳集团7237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7.2.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 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投资促进局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实验区云港路华夏大道交叉口金融广场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86199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太阳集团7237网站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系人:沈政 周圆芳 刘梦柯 李玉龙 张娜
联系方式:0371-69092276 61311902
电子邮箱:hnyx1917@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政 周圆芳 刘梦柯 李玉龙 张娜
联系方式:0371-69092276 61311902
发布人:太阳集团7237网站
发布时间: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