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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二棚户区5号地、7号地、第三棚户区4号地建设项目人防区域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22-09-09 来源:本站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二棚户区5号地、7号地、河东第三棚户区4号地建设项目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豫郑航空房地[2016]22015、豫郑航空房地[2016]22017、豫郑航空房地[2016]2245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太阳集团7237网站。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人防区域施工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二棚户区5号地、7号地、第三棚户区4号地建设项目人防区域施工。

2.2.项目编号:HGZ202209080201

2.3.建设地点:河东第二棚户区5号地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领事馆北六路以南,郑港三路以北,规划领事馆北二街以东,国泰路以西;河东第二棚户区7号地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港三路以南,雁鸣路以西;河东第三棚户区4号地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领事馆一路以南、规划领事馆南三路以北、规划领事馆南六街以西、规划领物流以东区域。

2.4.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1)项目概况:根据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文件《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管理办法(试行)》(豫人防〔2017〕13号)规定,河东第二棚户区5号地、7号地、河东第三棚户区4号地人防区域需按照平战转换方案进行全面施工,以满足人防验收要求。

(2)标段划分: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3.实行批量招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批量招标。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共包括3项工程,每个项目的概况如下:

1、河东第二棚户区5号地建设项目位于规划领事馆北二街东侧,国泰路西侧,规划领事馆北六路南侧,太湖路北侧。占地面积47930㎡,总建筑面积23.79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6794.09㎡,地下建筑面积81140.42㎡。该项目人防掩蔽工程位于车库负二层,人防总建筑面积11878.91㎡,共6个防护单元,战时分为6个核六级常六级二等人员掩蔽部。

2、河东第二棚户区7号地建设项目位于国泰路东侧,马陵路西侧,太湖路南侧,规划领事馆北八路北侧。占地面积27585㎡,总建筑面积12.63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6144.01㎡,地下建筑面积40126.52㎡。该项目人防掩蔽工程位于车库负二层,人防总建筑面积5703.96㎡,共3个防护单元,战时分为3个核六级常六级二等人员掩蔽部。

3、河东第三棚户区4号地建设项目位于规划物流一街东侧,规划领事馆南六街西侧,规划领事馆南一路南侧,规划领事馆南三路北侧。占地面积74239㎡,总建筑面积32.14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5998.03㎡,地下建筑面积95414.1㎡。该项目人防掩蔽工程位于车库负二层,人防总建筑面积22677.81㎡,共12个防护单元,战时分为2个核5级甲类专业队装备掩蔽部和专业队队员掩蔽部,10个核6级二等人员掩蔽部。

2.5.招标范围:河东第二棚户区5号地、7号地、河东第三棚户区4号地地下室人防区域内的建筑、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设备供货和安装等。

2.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当地人防部门验收要求。

2.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具有劳动合同及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网页查询打印页,须含2022年7月份的证明,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同时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home”显示的相关注册查询截图(截图须显示人员姓名、执业注册信息)(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

3.3.信誉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19年109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

(2)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4.其他要求:(1)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网页查询打印页,须含2022年7月份的证明,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9月13日9时00分至2022年9月19日17时0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9日08时4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

联系人:雷先生

电  话:0371-56567735

招标代理机构:太阳集团7237网站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联 系 人:刘远勇、刘冲、苏永涛

联系电话:0371-69092012 / 0371-63616905

电子邮箱:hnyxwb@vip.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