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7237网站受河南数字中原数据有限公司委托,就中原大数据中心项目三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中原大数据中心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数字中原数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中原大数据中心项目三期设计服务
招标编号:22-GC-0916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忠贤路以南、宇正路以北、西边到大有路、东临锦绣路。
2.3 建设规模:中原大数据中心项目位于忠贤路以南、宇正路以北、西边到大有路、东临锦绣路,占地面积49602.95平方米,合74.81亩,1.2<容积率<2.5,项目计划分三期建设,一期、二期已建成投用。三期建筑面积约4.6万平方米,主要包括4栋数据中心、1栋动力中心、1栋智算中心、1栋集中监控中心、地下车库、园区绿化及室外配套工程。
2.4 招标范围:中原大数据中心三期项目的设计服务,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开展现状和需求调研、规划设计调整、技术咨询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调整、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服务。具体范围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等附件。
2.5 设计服务周期:1095日历天
概念方案规划及建筑报批阶段:接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完成。
初步设计及概算阶段:接招标人通知后45日历天完成。
施工图设计阶段:接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完成。
配合服务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备案完成,具体以实际实施阶段为准。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确保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查。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其他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或电子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单个项目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数据中心设计案例不少于1个,提供项目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案例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3.4 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动力),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至少提供2021年1月以来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2021年1月以来项目总负责人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5.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近三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5.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5.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2)投标人符合本章“3.5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投标人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本章3.5.2条款至3.5.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投标人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投标人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6 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需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提供财务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7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投标人须注册成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点击“交易主体登陆”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文件下载,并按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所含格式(*.ZZ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1日10时00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郑州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加密上传;开标地点(远程开标机位):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六楼A区第一开标室。
5.2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http://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需用企业CA锁(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锁)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答疑澄清等。远程开标期间,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其投标文件解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解密工作开始后一个小时内未解密的,不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5.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发布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网址:http://zzggzy.zhengzhou.gov.cn/bszn/009002/20200219/5b35945d-0f57-4beb-8bca-637a1ae98c28.html ),根据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补充通知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说明:1.投标人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评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6.2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七.其他
7.1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老师、王老师
电话:0371-80965739
传真:0371-80965739
邮箱:szzy@hniii.com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6、19层
监督部门: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局
地址:郑东新区龙湖中环路与龙翔四街交叉口金融智谷2号楼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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