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7237网站受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项目名称)进行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1项目名称: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906007
2.3项目地点:郑州;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5采购服务范围:为豫信电科集团系统提供鉴定和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转让、资产转让、企业增资等经济行为涉及的审计和财务尽调服务,年报审计、薪酬审计、内控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其他专项审计等;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2.7服务期限:5年(采用“3+2”模式,后两年合同由委托人结合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2.8入围数量:标包一8家, 标包二7家 ;
2.9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同一供应商同时只能参与一个标包。
标包一:为豫信电科集团系统提供证券类和非证券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转让、资产转让、企业增资等经济行为涉及的审计和财务尽调服务,年报审计、薪酬审计、内控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其他专项审计等;
标包二:为豫信电科集团系统提供非证券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转让、资产转让、企业增资等经济行为涉及的审计和财务尽调服务,年报审计、薪酬审计、内控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其他专项审计等。
3.1企业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国家行政(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附营业执照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2资质要求(标包一):供应商须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附供应商须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http://acc.mof.gov.cn/)中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事务所备案名录中,附网页截图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3业绩要求:
标包一:供应商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30亿及以上的项目业绩;(以审计报告出具日期为准,提供审计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标包二: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来1项合并报表总资产30亿及以上或者至少2项合并报表总资产10亿元及以上的项目业绩;(以审计报告出具日期为准,提供审计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4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0、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
3.5.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出具承诺书,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5.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5.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5.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5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5.2条款至3.5.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3.6无行贿要求:供应商及单位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盖供应商公章)
3.7关系查询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结果,体现公司基础信息下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结果显示为发布公告日期及以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备注:本次采购中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单位负责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4.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询比采购。
4.2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
4.3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7月6日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其询比失败的,后果自负。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现金或转账,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太阳集团7237网站
收款账号:76010 1548 0000 1876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
下载采购文件前请提前缴纳文件费至以上账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简写标书费,并将电子转账凭证或截图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启方式,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提交纸质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
5.2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询比开始时间):2022年7月7日9:00。
5.3响应文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4取消纸质响应文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5.5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供应商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6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采购人: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汉月路中原数字经济产业园9号楼14层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1-80965541
电子邮箱:liuxiao@hniii.com
采购代理机构:太阳集团7237网站
联 系 人:谭文凌、张文、张志辉、王上博、周豪
联系电话:0371-63919640
地 址:郑州市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9楼1915室
邮 箱:hnyuxin02@126.com
监督部门: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服务部
监督电话:0371-80965552
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太阳集团7237网站
2022年6月17日